
2021年4月15日是第6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維護國家安全責任重大。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機關、單位在信息公開之前,應當依法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但在實踐中,一些機關單位在發布信息時,不嚴格履行保密審查規定,隨意從其他網站等渠道轉載文件資料,導致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泄密案例:2015年3月,有關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某省一所職業學院門戶網站違規刊登1篇屬于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文章。經查,案件直接責任人為該學院信息中心主任黎某。根據學院開展校園環境安全教育活動安排,黎某要求工作人員王某組織編輯校園環境安全教育資料,上傳至學院門戶網站供全體師生學習。為此,王某上網搜索相關資料,并編輯成1篇文章,交黎某審查。黎某認為,文章內容均源自互聯網,未進行保密審查,直接讓王某上傳至學院門戶網站,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對黎某、王某進行通報批評。
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中,對機關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各機關、單位網站管理部門要建立政府信息發布登記制度。在政府網站上發布政府信息,承辦單位應向網站管理部門提供保密審查機構的審查意見和機關、單位負責同志的審批意見。機關、單位網站要做好相應記錄備查。”這些規定同樣適用于企事業單位的門戶網站。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門戶網站的保密管理,確保所公開信息都不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這是所有機關單位都應盡到的審查責任。
當前,信息公開不進行保密審查導致門戶網站發生泄密事件的現象比較突出,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最大限度地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第一,遵守“先審查,后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落實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審批各環節保密制度措施。做好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是確保國家秘密安全的前提。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機關、單位均應當建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由機關單位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組織協調、責任部門和專門審查人員具體落實,確保擬公開信息審查審批符合原則和程序。
第二,加大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業務培訓力度,增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人員及門戶網站工作人員的保密意識。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首先,要做到持證上崗。各機關單位負責信息公開保密審查人員必須參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舉辦的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經本機關單位正式授權后履行保密審查職責。其次,各機關單位要有針對性地抓好信息公開審查人員和門戶網站工作人員的日常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
第三,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檢查力度,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各機關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力量,對本機關單位的公開信息和門戶網站登載信息開展自檢,自檢內容應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網站信息發布登記、網站開展保密檢查等執行情況,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的情況,每年開展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專項督查活動,促進各機關單位做好信息公開保密管理工作。
責編:陳文美
初審:陳文美 二審:夏義鳳 終審:夏義鳳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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