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來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醫保,現在想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這種情況以前需要先在戶籍地辦理停保手續,待審核通過后才能在常住地辦理參保手續,費時、費力。現在足不出戶,在手機上就能輕松搞定。
近期“湘醫保服務平臺”上線了新功能,將“居民參保登記”“居民停保登記”設置為系統自動審核,立即生效。而且,參保人如需變更居民參保地,無需“先停后參”,直接辦理參保登記就行,原參保地自動停保,實現“即參即停”。請看下面示例。
本人辦理
登錄“湘醫保服務平臺”,在首頁點擊“居民參保登記”,或點擊“業務辦理(更多)”找到該功能。
這時系統會彈出“提示:您已在〔A地〕參加了居民醫療保險,如果您繼續辦理本業務,將為您停止之前的參保狀態。”然后點擊“繼續辦理”。(如果原來不是在湖南省內參保,則不會出現這一步,直接跳過就行)
接下來,按照帶“*”號項目的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有效證件,提交后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無需先到A地辦理停保手續。
待醫保系統數據傳輸至稅務系統后(一般當天就可以繳費,特殊情況可在第二個工作日繳費),就可以在“湘稅社保”小程序上繳費,或者通過湖南職工個賬代繳居民醫保費。繳費時請注意核對參保地是否為新的參保地。
若參保人當年在湖南省內正常參加居民醫保且繳費,醫保系統自動設置原A參保地的停保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新B參保地的參保日期為2025年1月1日。這樣不影響參保人當年繼續享受A地居民醫保待遇。
若參保人當年未在省內參加居民醫保或者已經停保,上述步驟除了不會有彈出“提示”外,其余操作一樣,醫保系統自動設置參保日期為操作當天。
幫家人辦理
先將家人添加為家庭成員,然后選擇對應的家庭成員,點擊“居民參保”,按照上面的相同的方法進行操作。
責編:侯美妍
一審:張璐
二審:易平
三審:羅敏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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