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勞動工資全面調查即將啟動!事關全市機關事業單位
2024-11-28 15:03:17
來源:株洲統計微信公眾號 | 編輯:周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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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統計改革工作的重要部署,優化服務業核算,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統計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統字〔2024〕86號)和《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2024年統計年報和2025年定期統計報表)》規定,自2024年年報起對機關事業法人單位開展勞動工資全面調查。
調查對象為轄區內全部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首位為1的法人單位。1.縣級以上各級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3.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以及地區行政行署;指經國務院或地方縣級以上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經國家或地方縣級以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或備案,領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取得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包括:3.各級人大、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機關舉辦的事業單位;6.國有企業及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7.依照法律或有關規定,應當由各級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其他事業單位。按照所在地原則進行統計。
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等情況。
填報機關事業單位I102-3表,需上報2024年1-12月的分月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數據。開網時間為2024年12月10日零點,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10日24點。填報機關事業單位I202-3表,開網時間為每季度末月10日零點,截止時間分別為一季度季后4日,二季度季后4日,三季度季后10日,四季度次年1月5日12點。 由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國家統計局云聯網直報門戶登錄入口(https://tjy.stats.gov.cn/)報送年度和季度數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各調查對象在執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過程中,務必嚴格按照制度規定的時間、指標解釋、上報途徑完成數據上報和審核,積極配合所在地區統計部門完成業務培訓以及數據質量檢查等工作。
責編:周陽
初審:周陽 二審:周陽 終審: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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