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讀小學時,老師布置的作文經常是“記一件好事”“記一件難忘的事”和學習心得諸如此類的。在第一次老師布置我們寫“記一件好事”作文時,我寫了在放學回家的路上干的一件事。放學路上,看見一個老人拉著載滿貨的板車吃力地上坡,于是我沖上前,伸出雙手使勁把板車推上了坡。現在想來好笑的文章,老師視為范文,在課堂上吟讀。當時我心里樂滋滋的。
等到第二次寫這樣的作文題目時,大部分同學都推了板車,而我卻把我剛剛經歷的一件真實的事寫了出來:早幾日我在書店拾金不昧交給營業員,兩個營業員當場清點,拾到的錢包里有30多元和一些票證。30多元是那時一個普通工人的月薪。因這篇作文,新華書店和失主通過學校找到了我,作文自然成了范文不說。我又當先進又做報告,很是風光了一陣。
接下來同學的作文又大多是撿錢。更有甚者,為了增加作文的真實度,把家長給的零花錢幾分錢或幾角錢交給老師(當時3分錢買根冰棍,1角5分錢吃碗肉絲面),言稱在馬路上撿的。直到有一天,老師嚴厲地在課堂上說:“你們上街怎么老是有板車推,有錢撿?”接著,以后全班的作文題材又跟著我開始轉移,不再有人推板車,也不再有人撿到錢包了,而是有不少人騎自行車撞人或被人騎自行車撞,然后說:對不起或沒關系。這是我寫的作文的翻版。
不落俗套、與人不一樣,你的作文就成功了一半,這是我寫了不少作文后總結出來的經驗。所以我寫作文一定是別人想不到的。這樣寫出來的作文屢屢成功,百試不爽,深受語文老師和同學們的好評。
前段時間家里清理雜物,無意清理出我小學時的一本文集。說是文集,實際上是當時把自認為寫得好的作文和老師沒布置但自己主動寫的文章,工工整整謄寫出來,編號頁碼,依序做好目錄,并煞有其事模仿著別人的文集寫了前言、目錄和后記,用夾子夾好,并在夾面上設計了封面,把書名、作者寫上去,感覺自己像出了書一樣,內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幾十年過去了,當再度翻著這本泛黃的文集時,我自己都笑出了聲:文章開頭都是今天我怎么樣,遇到困難我想到英雄人物,最后終于完成了任務,發感嘆、表決心。模式如此一致!
多年前,我做單位一女同事的入黨介紹人。她向組織寫的思想匯報時提到她父親——一個老黨員在大街上幫素不相識的人推板車帶給她的影響。看到這里,我似曾相識,不覺感到一陣溫情。
責編:周媛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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