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記者從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為進一步做好入(返)株人員集中隔離工作,鞏固我市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對集中隔離期間有關收費事項做出如下規定:
對從境外入(返)株、中高風險地區入(返)株、未主動報備的其他地區入(返)株、已主動報備但經目的地基層單位研判后進行勸返卻仍然入(返)株的需要集中隔離的人員,在集中隔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如核酸檢測為陽性或確診的,其治療相關費用由本人自理,其中住宿費、伙食費和交通轉運費的收費標準由各縣市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明確;醫療救治、核酸檢測等費用的收費標準按照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所規定的標準執行。其他人員繼續實行免費政策。
責編:譚舒文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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