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疫防指告〔2022〕6號
關于強化開展
“全員規范佩戴口罩、掃場所碼行動”的通告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異常嚴峻復雜,省內多地市發生聚集性疫情,我市面臨的疫情防控風險急劇增加。為有效防范疫情傳播,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強化開展“全員規范佩戴口罩、掃場所碼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及對象
凡在我市轄區內工作、生活、學習、出差、旅行、探親、訪友等所有人員均需參加“全員規范佩戴口罩、掃場所碼行動"。
二、規范要求及重點
即日起,所有離家外出、進入公共場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人員,必須全員、全時段科學規范佩戴口罩,落實場所“逢進必掃”場所碼。具體要求是:
(一)黨政機關、景區景點、醫療機構、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賓館酒店、“三站一場”、交通卡口等重點場所,未戴口罩、未掃場所碼者一律不準進入。學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落實戴口罩和掃場所碼要求。
(二)棋牌室、麻將館、游戲廳、歌廳、舞廳、 KTV 、影劇院等室內娛樂場所,體育館、健身房、瑜伽館、游泳館、臺球廳、室內舞蹈班、跆拳道館等體育經營場所,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等室內文博場館。進入上述空間密閉場所者,未戴口罩、未掃場所碼者一律不準進入。
(三)乘坐廂式電梯、火車、長途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必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一律不準乘坐。
(四)出入人員密集的露天廣場、操場、公園等室外場所時必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一律不準進入。
(五)參加各類會議、文藝演出、展銷促銷、體育比賽、紅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動時必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一律不準參加。
(六)從事境外輸入和污染傳播高風險崗位人員、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佩戴口罩的重點職業人群必須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一律不準上崗。
三、措施和責任
(一)各縣市區要把開展“全員規范佩戴口罩、掃場所碼行動”作為當前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用活用好各種媒體,采取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形式,開展高密度、多層次、全覆蓋宣傳,引導廣大居民自覺落實佩戴口罩、掃場所碼等防控措施。
(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員工要率先垂范,帶頭自覺規范佩戴口罩、掃場所碼,參加會議、接待等各類活動必須佩戴口罩,并督促家屬及身邊人員配合落實。
(三)各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督促廣大居民堅持佩戴口罩、掃場所碼,對故意不戴口罩、不按要求掃碼,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的,由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四)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對景區景點、農貿市場、賓館酒店、商場超市、“三站一場”、學校、醫院等重點場所特別是酒吧、影劇院、洗浴場所、演出場所、健身房、棋牌室、網吧、游戲廳、足療店、按摩店、美容院等密閉場所落實規范佩戴口罩、查驗場所碼等防控措施的監管。對拒不履行防疫責任、拒不執行防疫要求、拒不落實防疫措施的單位(場所)依法給予處罰并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級各類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場所工作人員規范佩戴口罩,加強個人防護,并在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張貼場所碼,安排防疫監督員對進入場所人員加強監督管理,配備足額口罩,對未佩戴口罩進入人員必須發放口罩到位。對于拒不佩戴口罩、掃場所碼,引發暴力沖突的市民,場所經營(管理)人員要第一時間告知屬地鄉鎮(街道),并由公安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六)全體市民要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充分認識到規范佩戴口罩、掃場所碼對加強自身防護和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主動配合場所落實相關措施,少聚餐聚會,少走親訪友,少參加喜宴喪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場所,筑牢群防群控嚴密防線。
(七)對于不規范佩戴口罩、不按要求掃場所碼,造成疫情傳播擴散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市民,將按照有關防控政策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0月25日
責編:周陽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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