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賃期間,租客拖欠租金不給
也不愿搬離
面對法院的判決結果
依然不予理睬,怎么辦?
近日,天元區法院成功執結一起
房屋租賃合同案
強制騰退涉案房屋
并移交申請執行人
有效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房屋所有權人黃某于2018 年 10 月與蘇某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將自有商品房出租給蘇某。合同履行前期,蘇某尚能按時交納房租,后蘇某開始拖欠房屋租金。因蘇某一直未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黃某通知蘇某解除合同并結清房屋租金,但蘇某既未付清租金和水費也未搬離該房屋。2022年10月,黃某向天元區法院提起訴訟。天元區法院判決:被告蘇某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黃某返還房屋并向原告黃某支付拖欠的房租及水費。
法院判決生效后,蘇某仍占有該房屋,黃某無奈向天元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承辦人隨即向被執行人蘇某發出文書,督促其履行法律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均置之不理,耍起了“無賴”,既不接電話也不露面。為保證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執行承辦人依法對其限制消費,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并決定對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空。
行動前,執行承辦人制定了詳細的行動預案。在全局統一部署下,在各方人員現場監督、見證下,執行干警有序開展騰房工作。
執行干警組織搬家公司對整個執行現場進行清場和控制,并拍照錄像。
公證處工作人員對物資進行清點并登記造冊。
經過兩個小時的努力,順利騰空涉案房屋,當場交付給申請執行人,整個執行過程規范、有序、合法。申請執行人對執行干警辛勤的工作表示贊賞,并由衷地連聲感謝。后續,天元區法院將全力查找被執行人蘇某,對其規避執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行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下一步,天元區法院將充分發揮執行職能作用,持續開展“湘執利劍2023”系列行動,努力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進一步打擊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等行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責編:劉哲林
初審:吳衛群 二審:吳衛群 終審:唐圓圓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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