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劍護蕾|“隔空猥褻”也是性侵,等同線下犯罪!
2024-01-18 15:24:06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 編輯:馬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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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褻”是指行為人為滿足性刺激目的,以互聯網為媒介,打著“個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誘騙、脅迫未成年人進行“裸聊”或發送“裸照”“裸體視頻”等方式進行猥褻的違法犯罪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1款之規定,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視頻聊天或者發送視頻、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者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第237條規定的,以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
【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間,被告人夏某雄通過抖音、快手、小紅書等社交軟件先后添加被害人齊某某、黃某某等8名未滿八周歲的幼女為好友,在以分享游戲、共同興趣愛好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通過抖音、快手、小紅書、微信私聊等形式,引誘被害人通過發送裸體圖片、視頻通話等方式對被害人實施猥褻。
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構成猥褻兒童罪,經當地法院判決被告人夏某雄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
2023年3月,在城務工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通過微信“搖一搖”功能向搜索到的多位女性用戶發送好友申請。年僅11歲的留守兒童小李也收到了來自郭某的微信好友申請。加上好友之后,郭某頻繁與受害人小李閑聊。在明知小李是幼女的情況下,郭某仍在與小李聊天時使用污言穢語,多次以發10元到100元不等紅包的方式引誘小李拍攝私密照、裸照,要求小李與其裸聊,并發送自己的不雅視頻給小李,稱“互相交換”。頻繁得逞后,犯罪嫌疑人郭某開始多次約小李線下見面,慶幸的是懵懂的小李醒悟了過來,堅決拒絕了郭某的約見。
2023年7月,小李的親人無意中發現了小李的異常,緊緊追問下才知道小李深陷被害之中。家長報警后,公安局依法對涉嫌猥褻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刑事拘留。郭某成為全市因“隔空猥褻”被拘的第一人。
以交友、在游戲中模擬男女朋友等方式建議戀愛關系,并誘騙受害者拍攝照片、視頻,甚至裸聊。
不法分子以高薪招聘、培訓童星為幌子,向報名的未成年人提出身體審核、服從性測試、敏感度測試等要求,引導誘騙未成年人裸露身體隱私部位并拍攝視頻。
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辨別能力不足、抵制誘惑能力較差等特點,偽裝成相同愛好的貼心“大姐姐”,向未成年人發送“免費送裙子”“發圖送紅包”等信息,誘騙未成年人拍攝自身隱私部位。
網絡信息魚龍混雜、網絡性侵套路五花八門,未成年人因缺乏社會閱歷以及過濾、辨別各種信息的能力,容易上當受騙,這也給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伸出“魔爪”的機會。預防網絡性侵,家長們應當做好以下措施:
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手機、電腦等工具的監督,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平臺時不能脫離家長的監管;
要主動與孩子交流談心,加強未成年青春期教育和性教育,了解孩子思想動態。
教育未成年人不輕信網絡上的花言巧語和信息,提醒未成年人保護好個人隱私,不透露給陌生人。不添加陌生人為好友,不約見陌生網友。
寒假即將開啟
家長一定要教育好孩子
學會在網絡世界保護自己
記住!
不輕信、不透露、不約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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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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